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均需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2023年度的年报申报工作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启动,并将持续至6月30日。逾期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与信用惩戒。
市场主体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一官方指定平台完成年报填报。该平台是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企业信用信息的法定载体,也是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唯一正规渠道。企业负责人或指定联络员应首先在平台进行实名认证与登录。登录后,系统界面会清晰展示年度报告填报的入口与指引。填报过程要求市场主体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一自然年度的经营状况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础信息,以及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等对外投资信息,股东或出资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资本变动情况,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也需详尽填报。最为关键的是,企业必须依法公示其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这些财务数据是衡量企业运营健康度与社会信用的核心指标。

法律明确规定,年度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及时,任何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将构成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市场主体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将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即使后续申请移出名录,该记录也将持续记载于企业信用档案中,对企业的社会信誉与商业活动造成长期影响。
特别需要提醒广大市场主体的是,在申报过程中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诈骗。所有年报操作均应在上述官方平台免费完成,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市场主体提供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通过陌生链接、付费渠道办理业务。若接到可疑电话或短信,应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
完成填报并提交公示后,建议市场主体务必再次登录系统,仔细核查所公示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确保年度报告已成功提交并处于“已公示”状态,是履行法定义务、规避法律风险的最后关键一步。按时、准确完成年报公示,不仅是市场主体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更是其积累社会信用、展示自身合规性与生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市场主体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时间,依法履行责任,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